專利區

歐洲與喬治亞之專利驗證協議生效

旨揭協議於2024年1月15日生效後,歐洲發明人與企業得以向歐洲專利局(EPO)所提專利申請及所獲專利向喬治亞專利局申請驗證。
歐洲專利局主席António Campinos 強調此一合作里程碑的重要性:「我們與喬治亞之間的專利驗證協議將擴大歐洲專利制度吸引力和普及性,並將進一步減少歐洲申請人處理時間與成本及喬治亞國家智財權中心之行政負擔,同時提供高度之法律確定性」。喬治亞專利局主席Soso Giorgadze則表示:「對於剛獲得歐盟候選會員國地位的喬治亞而言,此項專利驗證協議生效是重要一步,將有助我國民經濟進一步融入歐洲市場,亦加強對喬治亞工業產權之保護」。
該協議於2019年10月31日簽署,繼歐洲專利局與摩洛哥、摩爾多瓦共和國、突尼斯與柬埔寨簽署協議後之第五份生效此類協議,基於單一歐洲專利制度可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數量增至45個。依此類協議,這些國家將取得與喬治亞國內專利相同之效力亦受相同條件之約束,而歐洲專利局與喬治亞國家智財權中心之間技術合作將促進喬治亞國內專利制度健全,更有助於喬治亞吸引外國投資。
依據此類驗證協議,歐洲發明人與企業可以透過簡單、及時且高經濟效率方式,在包括喬治亞等尚未成為歐盟會員國之國家實現其發明的高水準保護,無須再向該等國家提交相應專利申請;反之,此類協議將吸引歐盟專利持有人前往該等國家投資及提供技術轉移,更有助於區域性專利制度之永續性

(摘譯自歐洲專利局新聞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