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區

拍立得相機的專利故事

猶記1960年代美國寶麗來(Polaroid)公司壟斷拍立得照相機市場,該公司創始人蘭德(E. H. Land)最早擁有這項即時顯像技術專利,據說其發想緣起於他的3歲女兒吵著要馬上看到剛剛拍的照片!
當時同為全球相機底片最大製造廠的柯達(Kodak)公司不惜投入龐大團隊與10年研發時間,終於在1976年開始促銷拍立得相機,但立遭寶麗來控告侵犯其12項專利權。一場勞民傷財的訴訟戰終局是美國法院於1985年判決柯達侵犯寶麗來7項專利權,判賠8.7億美元,導致柯達公司關廠裁員、元氣大傷,不僅輸掉緊接著與日本公司在搶占數位相機技術市場之競賽,更於2012年申請破產、縮小規模及轉型;這家百年公司的衰落,成為全球各大學商學院必修的負面教材。
柯達公司未能善用迴避設計(Design Away),即未在投入產品設計前就做好專利檢索(Patent Search),其產品才落入先前技術的專利權範圍。但寶麗來公司也未能善用反迴避設計強化其技術領先優勢,在與柯達一場專利惡戰後仍然技術守舊及疏於治理,競爭同業後來居上,終究也面臨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