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中國大陸有「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大陸所謂著名(famous)商標,僅指具有地區性(如省、市)的知名商標,另所謂馳名(well-known)商標才用於具全國性知名度的商標。「著名」相對於「馳名」,又一個兩岸在法律或通俗用語上的差異。
台灣商標法對「著名商標」的定義,指有足夠證據足以證實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的商標;另依112年3月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著名」無須達一般消費者普遍知悉的程度(2017年義大利商法倫提諾「VALENTINO」商標針對英國人申請范侖鐵諾「GIOVANNI VALENTINO」商標爭訟案)。台灣智慧局網站有一份「近5年著名商標名錄及案件彙編」參考資料,在法律上並無絕對效力,當遇到商標侵權訴訟時,仍須視個案判斷一件商標是否算得上「著名」。
若試欣賞最近一份上述「彙編」資料記載之著名商標名稱及其所有人,發現有「老協珍」、「POYA」、「廣達電腦」、「全聯」等較屬「著名」的商標,但「老頭擺」、「安妞」、「海芙」、「阿璋」好像就沒那麼「著名」?或許這就是相關消費者與一般消費者的界線吧?說到底,夠不夠著名,還是見仁見智。
企業對其著名商標的保護及運用可謂煞費苦心,尤其擔心他們的「著名商標」被攀附利用。台灣麥當勞公司針對2022年世界盃足球賽,特別為台灣人暱稱的「麥當當」註冊商標,專在球賽期間印製「麥當當」限量款紙袋。還有一家以賣黑糖鮮奶聞名的飲料店「珍煮丹」,因其表現商標的書法太藝術,消費者時常將「丹」誤認為「母」,後來業者乾脆加碼註冊商標「珍煮母」,既諧趣又斷人念想!
台灣商標法對「著名商標」的定義,指有足夠證據足以證實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的商標;另依112年3月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著名」無須達一般消費者普遍知悉的程度(2017年義大利商法倫提諾「VALENTINO」商標針對英國人申請范侖鐵諾「GIOVANNI VALENTINO」商標爭訟案)。台灣智慧局網站有一份「近5年著名商標名錄及案件彙編」參考資料,在法律上並無絕對效力,當遇到商標侵權訴訟時,仍須視個案判斷一件商標是否算得上「著名」。
若試欣賞最近一份上述「彙編」資料記載之著名商標名稱及其所有人,發現有「老協珍」、「POYA」、「廣達電腦」、「全聯」等較屬「著名」的商標,但「老頭擺」、「安妞」、「海芙」、「阿璋」好像就沒那麼「著名」?或許這就是相關消費者與一般消費者的界線吧?說到底,夠不夠著名,還是見仁見智。
企業對其著名商標的保護及運用可謂煞費苦心,尤其擔心他們的「著名商標」被攀附利用。台灣麥當勞公司針對2022年世界盃足球賽,特別為台灣人暱稱的「麥當當」註冊商標,專在球賽期間印製「麥當當」限量款紙袋。還有一家以賣黑糖鮮奶聞名的飲料店「珍煮丹」,因其表現商標的書法太藝術,消費者時常將「丹」誤認為「母」,後來業者乾脆加碼註冊商標「珍煮母」,既諧趣又斷人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