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EPO)於2023年11月推出人工智慧(AI)自動分類平台,使用者可在廣泛合作專利分類(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 CPC)中輕易找到合適的分類名稱;CPC是E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共同開發的專利分類系統,目前已被38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用於分類,CPC擁有超過25萬個分類號。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亦自2023年12月起透過AI、自動化與其他新興數位技術,致力於建立一個高度先進的專利審查系統。
澳洲智慧財產局風險團隊則針對AI新科技進行研究,確認其將帶來的一些影響面向如后:
一、生成式AI將對現有智慧財產權制度引發一次重大變革,其或將引入許多新的深層問題,或將現有問題擴大到一個全新的層面。
二、生成式AI將降低新穎性(novelty)的障礙,降低進入智財制度的門檻,不僅將使更多人可能參與制度,並可能對制度的運作和管理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三、生成式AI將對智財業務產生跨領域的影響,將與專利、商標、設計、植物品種權等4種智財權之目的、流程與功能產生不同程度之交互影響。
四、生成式AI尚非一項成熟的技術,其雖具重大進步的潛力,但若僅根據目前的表現來預設其未來發展,是有風險的。
五、在現行智財權制度下必須迅速發展與生成式AI相關規範,包括針對「什麼是適當的、什麼是不適當的」形成集體共識。
六、生成式AI的影響將隨著時間的推移持續進行及發展,其將與智財制度的目的、功能與流程產生的相關問題,亦然。
七、以上觀察構成生成式AI對於智財制度的3個思維轉變(Paradigm shift):(一)從「使用工具」產生發明至「工具」產生發明,我們不能再理所當然認為發明都僅是人類努力的結果;(二)生成式AI將帶來更多的新穎性、更容易創造新穎性、更多的參與者,並提升這些參與者創新速度與能力;(三)上述思維轉變均衍生出諸多重要議題,若欲提出一個適得其用的智財制度,則需要與現有的做法有所不同。
(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
澳洲智慧財產局風險團隊則針對AI新科技進行研究,確認其將帶來的一些影響面向如后:
一、生成式AI將對現有智慧財產權制度引發一次重大變革,其或將引入許多新的深層問題,或將現有問題擴大到一個全新的層面。
二、生成式AI將降低新穎性(novelty)的障礙,降低進入智財制度的門檻,不僅將使更多人可能參與制度,並可能對制度的運作和管理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三、生成式AI將對智財業務產生跨領域的影響,將與專利、商標、設計、植物品種權等4種智財權之目的、流程與功能產生不同程度之交互影響。
四、生成式AI尚非一項成熟的技術,其雖具重大進步的潛力,但若僅根據目前的表現來預設其未來發展,是有風險的。
五、在現行智財權制度下必須迅速發展與生成式AI相關規範,包括針對「什麼是適當的、什麼是不適當的」形成集體共識。
六、生成式AI的影響將隨著時間的推移持續進行及發展,其將與智財制度的目的、功能與流程產生的相關問題,亦然。
七、以上觀察構成生成式AI對於智財制度的3個思維轉變(Paradigm shift):(一)從「使用工具」產生發明至「工具」產生發明,我們不能再理所當然認為發明都僅是人類努力的結果;(二)生成式AI將帶來更多的新穎性、更容易創造新穎性、更多的參與者,並提升這些參與者創新速度與能力;(三)上述思維轉變均衍生出諸多重要議題,若欲提出一個適得其用的智財制度,則需要與現有的做法有所不同。
(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