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區

生成式AI技術對專利領域的影響

歐洲專利局(EPO)202311月推出人工智慧(AI)自動分類平台,使用者可在廣泛合作專利分類(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 CPC)中輕易找到合適的分類名稱CPCE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共同開發的專利分類系統,目前已被38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用於分類CPC擁有超過25萬個分類號。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亦自202312月起透過AI、自動化與其他新興數位技術,致力於建立一個高度先進的專利審查系統。
澳洲智慧財產局風險團隊則針對AI新科技進行研究,確認其將帶來的一些影響面向如后
一、生成式AI將對現有智慧財產權制度引發一次重大變革,其或將引入許多新的深層問題,或將現有問題擴大到一個全新的層面。
二、生成式AI將降低新穎性(novelty)的障礙,降低進入智財制度的門檻,不僅將使更多人可能參與制度可能對制度的運作和管理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三、生成式AI將對智財業務產生跨領域的影響將與專利、商標、設計、植物品種權等4種智財權之目的、流程與功能產生不同程度之交互影響。
四、生成式AI尚非一項成熟的技術其雖具重大進步的潛力,但若僅根據目前的表現來預設其未來發展,是有風險的。
五、在現行智財權制度下必須迅速發展與生成式AI相關規範,包括針對「什麼是適當的、什麼是不適當的」形成集體共識。
六、生成式AI的影響將隨著時間的推移持續進行及發展,其將與智財制度的目的、功能與流程產生的相關問題亦然。
七、以上觀察構成生成式AI對於智財制度的3個思維轉變(Paradigm shift)()從「使用工具」產生發明至「工具」產生發明,我們不能再理所當然認為發明都僅是人類努力的結果()生成式AI將帶來更多的新穎性、更容易創造新穎性、更多的參與者,並提升這些參與者創新速度與能力()上述思維轉變均衍生出諸多重要議題,若欲提出一個適得其用的智財制度,則需要與現有的做法有所不同。

(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