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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中的虛擬與真實

都市物語傳說中1983年網際網路(Internet)問世,1992年美國科幻小說潰雪(Snow Crash)首度使用元宇宙(Metaverse)描述建構在Internet的虛擬時空,而人類可以虛擬化身(Avatar)存在其中,於是啟發2009年賣座電影「阿凡達」2021年被稱為元宇宙元年,因臉書(FB)公司改名  Meta  並宣布重資發展元宇宙概念計畫,包括建構供人類處於虛擬與擴增實境(VR/AR)沉浸式體驗,微軟與谷歌公司也全面進軍,國際大公司更組成「元宇宙標準論壇」,邁向標準化產業依據麥肯錫公司預測2030年元宇宙商機產值將達5兆美元
為實現元宇宙有具體形狀的硬體設備(例如VR眼鏡)設計與其他具有立體形狀產品的外觀設計並無不同但真實存在於元宇宙中的「虛擬空間」(參照「室內設計」之圖式呈現)、「虛擬物品」(例如Avatar遊戲寶物與非同質化代幣NFT)及「人機界面」(參照「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之圖式呈現)等三種設計專利案,卻與實體產品設計專利有所區隔非真實存在的產品設計皆屬於由電腦軟體產生的數位設計,自2020年起此類產品已被定義為「電腦程式產品」。

(部分內容摘錄自智慧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