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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識別性之體與用

美國專利商標局於20242月判決OpenAI公司於202212月申請註冊的CHATGPTGPT兩者均只是描述生成式AI產品的描述詞,因不具識別性不准予註冊商標
OpenAI公司確曾在202311月提交815頁文件,企圖證明CHATGPT因「史無前例的大規模採用」與「廣泛的非主動邀請的媒體報導」而獲得先天識別性。但美國審查官認為,CHATGPT就是「聊天生成預訓練轉換器」的縮寫並未「創造獨特、不相容或非描述性的含義」不過建議,OpenAI公司可改主張因取得後天識別性而申請註冊。至於GPT,美國審查官則認為識別性更弱,沒有機會取得後天識別性故建議OpenAI公司可改申請登記在輔助註冊簿上(按美國聯邦商標註冊區分主註冊簿(Primary Register)與輔助註冊簿(Supplemental Register),在主註冊簿登記的商標被推定有效,商標權人具有使用該商標的優先權但輔助註冊簿上的商標不能獲得此一推定)
對比之下,OpenAI公司在台灣提出相同的CHATGPT商標申請註冊卻順利獲准註冊,但其他台灣科技公司例如鴻海申請註冊「SmartCityGPT仍被認為傳達給消費者的只是以AI語言打造智慧城市之概念,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或相關特性之說明不具識別性不准予註冊商標
由此推論,OpenAI公司在台灣因已就ChatGPT取得後天識別性而例外獲准註冊。

(摘錄自GPT-4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