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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開始干涉商標申請案

美國法院通常針對商標侵權訴訟案判決已註冊的商標應撤銷,原從未判決撤銷尚在申請註冊的商標。但美國上訴法院於2024年4月針對商標侵權訴訟案BBK Tobacco & Foods LLP v. Central Coast Agriculture, Inc.」首開先例,其判決結果顯示,此後對於原告而言,請求法院撤銷被告的聯邦商標申請屬於一種適當的救濟方式。
上述訴訟案中原告BBK公司之訴求包括法院應撤銷被告CCA公司尚待核准的多項商標申請案,理由是CCA缺乏使用那些商標的真實意圖(bona fide intent法院認為BBK公司有理由換言之,即使申請中商標尚不牴觸非法使用原則」(unlawful use doctrine,也有可能被撤銷申請。
基於「不潔之手」衡平法原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行之有年的商標審核程序中,商標在商業中的使用必須合法才能符合申請美國聯邦商標註冊的資格。準此所謂不潔之手抗辯(unclean hands doctrine)是一種在侵權訴訟中使用的抗辯方式,通常情況係被告基於原告在案件中的不正行為,主張原告自己也有不法行為,因此法院不應給予救濟途徑。這種抗辯常發生於案件當事人雙方都有不當行為情況,法院會考慮原告的行為是否違反公平原則,以對被告作出衡平判決
上述美國法院對於BBK案之判例是否及如何影響台灣類似商標侵權訴訟案之實務見解?尚有待觀察。

(部分摘錄自GPT-4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