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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惡意濫訴抵觸合理使用

美國運動心理學家基思.貝爾(Keith F. Bell)博士於1982年撰寫一本有72頁、名為『贏不是常態』(WINNING ISN'T NORMAL,)的運動指南書,暢銷一時,書名簡寫 WIN 更成為勵志代名詞被引用至今;貝爾博士於2019年2月以“WINNING ISN'T NORMAL”提出申請文字商標,指定使用於運動服裝、鞋類與頭飾等商品,及舉辦賽事與慈善活動等服務,2020年3月該箴言(motto)形式文字(口號)獲准註冊為美國商標。
此前多年來,貝爾博士針對他人引用該箴言提起近30次侵害著作權訴訟,主要控訴對象為公立學校、新聞媒體與非營利組織等負責人,主張擁有 WIN 著作權並索賠巨額和解費。在著名之「鷹山學區」(Bell v. Eagle Mountain Saginaw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一案,法院判決學校勝訴,理由為使用箴言屬非商業性、善意且不致對該指南書的市場價值產生負面影響;此案彰顯在教育與非商業用途下,「合理使用」(Fair Use)原則足以對抗惡意濫訴。至今,貝爾博士持續興訟,但常被譏諷為「著作權蟑螂」(Copyright Troll)。
合理使用於著作權法與商標法均指未經許可下自行斟酌使用,但兩方在本質與實務上存有差異;簡言之,著作權上的合理使用較為廣泛,商標的合理使用則較著重於防止消費者混淆及保護描述性使用。多年來,貝爾博士未能在著作權訴訟上獲益,如今轉向保衛商標權。

(部分摘錄GPT-4 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