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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更新版設計專利說明書及圖式製作須知及其審查將可彈性加速或延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2年9月13日公布新版的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示製作須知,究其重點在關於建築設計或室內設計之圖式,必須具備足夠的視圖(例如立體圖及六面視圖,或多張立體圖),以充分表現所主張設計的所有內容。申言之,圖式必須以「立體圖」表現欲主張設計之整體室內外觀;另得以內部視角來表現之正投影視圖,各視圖之繪製原則應以該室內空間中的各個設計特徵或物件,依其所附著之內部視面進行投影繪製 ,則各視圖之圖名應分別標示為 「 內部視角之前視圖 」、「 內部視角之後視圖 」等,以避免與一般視角之六面視圖之標示造成混淆。例如「內部視角之前視圖」主要係表現該牆面本身及附著於該牆面的物件,「內部視角之仰視圖」主要係表現天花板及附著於該天花板表面的特徵。
智慧局另於112年9月1日實施經修訂有關設計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或延緩審查的規定如后 :
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
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一)第三人商業實施
    (二)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三)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
不論申請案有無主張優先權,延緩審查期間一律改為申請日後一年內。

(以上內容轉載自智慧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