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2年9月13日公布新版的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示製作須知,究其重點在關於建築設計或室內設計之圖式,必須具備足夠的視圖(例如立體圖及六面視圖,或多張立體圖),以充分表現所主張設計的所有內容。申言之,圖式必須以「立體圖」表現欲主張設計之整體室內外觀;另得以內部視角來表現之正投影視圖,各視圖之繪製原則應以該室內空間中的各個設計特徵或物件,依其所附著之內部視面進行投影繪製 ,則各視圖之圖名應分別標示為 「 內部視角之前視圖 」、「 內部視角之後視圖 」等,以避免與一般視角之六面視圖之標示造成混淆。例如「內部視角之前視圖」主要係表現該牆面本身及附著於該牆面的物件,「內部視角之仰視圖」主要係表現天花板及附著於該天花板表面的特徵。
智慧局另於112年9月1日實施經修訂有關設計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或延緩審查的規定如后 :
智慧局另於112年9月1日實施經修訂有關設計專利申請加速審查或延緩審查的規定如后 :
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
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一)第三人商業實施
(二)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三)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
不論申請案有無主張優先權,延緩審查期間一律改為申請日後一年內。
(以上內容轉載自智慧局官網)
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一)第三人商業實施
(二)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三)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
不論申請案有無主張優先權,延緩審查期間一律改為申請日後一年內。
(以上內容轉載自智慧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