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區

煮熟的鴨子也可能飛了

話說1964年9月,一艘載有五千隻羊的貨輪在科威特港碼頭傾覆,當局緊急求助下,丹麥發明家卡爾·克羅耶(Karl Kroyer)在貨輪上注入總數2,700萬個、總重達65的「保麗龍球」,成功地使船浮上海面,為保險公司節省兩百萬美元。克羅耶於是在英國與德國均申請並獲准稱為『透過打撈船上管子將浮體注入沉船的方法』發明專利。
然而,當克羅耶申請荷蘭專利時並未獲准,原因是荷蘭專利局在舊版唐老鴨雜誌發現早在 1949 年『沉沒的遊艇』故事中,唐老鴨和他的小鴨侄子們已經知道透過管子將大量乒乓球注入一艘沈船。換言之,乒乓球是一種浮體,也通過管子輸送,顯然荷蘭專利局認為克羅耶的方法並無新意,不值得給予專利
所以,沒有所謂「全世界」專利,一項丹麥人的發明,在英國與德國均可以取得專利權,並不保證在荷蘭也順利,這就是「屬地主義」。尤其,一項發明取得專利的第一要件,必須是前所未見創意,若申請前已見於刊物,即使只出現在很多年前雜誌,只要審查官檢索」找得到,則該發明不具『新穎性』。
據說一支智慧型手機大約有25萬項專利權,在美國蘋果(Apple)與台灣宏達電(HTC)長達32個月手機專利戰期間,蘋果提出自家專利子彈有36項,宏達電只拿出4項卻讓蘋果撤回6項專利並使3項撤銷雙方各有損失;此役雖201211月以和解收場但被撤銷專利已自始無效據說蘋果收手主因在專心對付韓國三星,從此宏達電難以重振市場佔有率中國廠牌手機代之崛起。